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批前公告
申请人王友坚等8户目前向我局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要求在钱库镇花鱼街57-71号建设1幢8间公寓式住宅。其平面位置如附图所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时间内(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不动产等)到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413办公室)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
资规局法规科:59900798
钱库资规所: 59888811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