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选定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B-1b地块)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苍房屋征收公字〔2020〕018号
为确保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好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苍房屋征收公字〔2020〕013号《关于选定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B-1b地块)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及有关事项的公告》,被征收人未按公告要求在2020年12 月25日12时前将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灵溪镇人民政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现结合旧城改造工作实际情况,就评估机构选定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虑项目评估机构选定工作的连续性、整体性,征收部门参考项目A地块、B-1a地块评估机构选定民意选择结果,将以下3家评估机构作为候选评估机构:温州大昌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温州百佳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温州市青鸟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二、征收部门将于2021年1月5日上午9时正在苍南县住建局4楼会议室(地址: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 采取抽签方式(电脑摇号)随机选定1家评估机构担任本地块价格评估工作,由苍南县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
三、评估机构选定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四、联系方式: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电话:64761506 ;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电话:59875536。
附件:房地产评估机构候选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房地产评估机构候选名单
名称 | 资质等级 | 备案证书编号 |
温州大昌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二级 | 浙建房估证字[2010]014号 |
温州百佳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一级 | 浙建房估证字[2006]026号 |
温州市青鸟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二级 | 浙建房估证字[2007]0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