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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矿山政策处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推进我县“阳光矿政”开展,做好采矿权“净矿”出让的政策处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定《苍南县矿山政策处理实施办法》(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于10月28日至11月5日征求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现征求广大群众宝贵意见,请于12月9日前将有关意见发至邮箱2209217908@qq.com。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日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0年12月2日至2020至12月9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苍南县矿山政策处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