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布柳庄村杨家井等为县级文物保护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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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文发〔2020〕20号

各有关乡镇: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经现场勘查,结合专家评审结果,现将柳庄村杨家井等列为县级文物保护点。请各乡镇认真履行文物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原则,积极落实各县级文物保护点的保护管理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县级文物保护点名单。

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县级文物保护点名单

序号

名    称

时代

地     址

1

柳庄村杨家井

灵溪镇柳庄村

2

醴泉亭

藻溪镇毛徐村

3

九堡瑞灵宫

藻溪镇九堡村

4

黄庆澄故居

钱库镇西堡村

5

李锐夫故居

钱库镇李家车村

6

仙居正节牌坊

钱库镇雅店桥村

7

塔头村砖瓦窑

清至民国

钱库镇塔头村

8

蕉坑拱桥

桥墩镇桥溪村

9

浙闽永安大桥

1968年

桥墩镇桥溪村

10

翼然亭

民国六年(1917)

桥墩镇桥溪村

11

溪光村李氏民居

南宋镇溪光村

12

林东明故居

马站镇中魁村



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