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行政许可
批 前 公 示
申请人李步锡、侯兵韩、曾焕付、朱希耀、朱丁千、侯元钗、侯元锭、侯韩冬、杨祖端、侯元彩、侯韩秒、陈清宝、黄德雨、杨德慰、曾焕珍等15户向我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桥墩镇仙堂村环山路15-25号后空地建设个人公寓式住宅。其平面位置如附图所示,其主要要求是:
(1)使用功能:住宅。
(2)用地面积:1178 M2
(3)建筑占地面积:276.12 M2
(4)层数: 6层。
(5)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756.12 M2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到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1. 总平面图
2. 立面图
3. 标准层平面图
4. 剖面图
联系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监察科
联系电话:0577-64787272
联系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桥墩所
联系电话:0577-64611429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