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0-50088 |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和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0-1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苍政发〔2020〕34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给予闫广广嘉奖。
闫广广为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事迹突出。全县人民要以闫广广为榜样,学习他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 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平安作出新的贡献。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