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0-50088
组配分类 县政府和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1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政发〔2020〕34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闫广广嘉奖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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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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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给予闫广广嘉奖

闫广广为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事迹突出。全县人民要以闫广广为榜样,学习他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 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平安作出新的贡献。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