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苍南县临时救助办法》(苍政发〔2018〕12号)和各乡镇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期间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情况,经研究,决定下拨2020年9月份临时救助资金(详见附件),以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本次下拨的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我局通过农商银行直补到户。
附件:1、2020年9月份临时救助资金列表
2、2020年9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
苍南县民政局
2020年9月28日
苍民〔2020〕84号(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