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0-50076
组配分类 县政府和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政发〔2020〕4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苍南县公安局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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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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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机关:

2019年,苍南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1+5”发展目标定位,立足实际,稳步实施“135”警务发展战略,着力提升苍南公安队伍的精气神,不断增强信息化实战能力、社会化治理能力、规范化执法能力,统筹推进维稳、护航、打击、防控、基础等各项业务,成功打赢了70周年大庆、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海进博会、温州青科会、龙港市成立大会,省委书记车俊来苍视察、村社规模优化调整等30余场安保维稳硬战;及时化解消除影响发展的不安定因素,确保了三澳核电、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工程、民族中学二期工程、甬台温高速复线等一大批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完工;打击指数均同比上升,取得了各项专项工作位居全市前列的良好成效,为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浙江美丽南大门”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真正做到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基层一线认同、广大民警幸福。

为进一步鼓舞士气、激励斗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经2020年1月15日县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苍南县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以示表彰。希望县公安局全体干警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创建“平安苍南”做出更大的成绩。希望全县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顽强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