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汛期危旧房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 知

  • 发布日期: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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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住建局(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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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危旧房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我县主汛期即将来临,近期大阵雨、暴雨天气频繁,出现连续性强降水,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主汛期前有关工作的通知》(苍汛指20196号)工作部署,现就加强汛期、雨季危旧房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各地要迅速组织力量,立即开展城乡危旧房屋安全大排查,重点排查建成时间久远、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地势低洼、长期雨水浸泡的居民住宅房屋,尤其是三层及以上预制多孔板砖混结构及C、D级危房,重点加强D级危房的腾空监管,做到排查无死角。对发现的各类房屋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该撤离的撤离,该停用的停用,该加固的加固。同时,要加强危房拆、修、建的施工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于7月15日前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情况报县危改办。

二、组织风险评估,强化应急处置。各地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定期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预警预报制定,在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后,要对存量危房进行全覆盖巡查,一旦出现险情加剧,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疏散和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值班值守。各地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在汛期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汛情动态,突发险情、灾情信息及后续处置情况要按县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指令畅通。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