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科技项目验收公示(低温热封CPP消光膜研发)

  • 发布日期: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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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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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低温热封CPP消光膜研发

项目编号

2017G29

公示期

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5日

承担单位

浙江远大塑胶有限公司

项目组

组成人员

朱先维、严功良、谢东梅、汤恭品、韩春梅、黄小冬

组织验收 单   

苍南县科学技术局

验收时间

2019615

验收地点

浙江远大塑胶有限公司

验收组成员

刘建平、梁世何、杨继跃、江新月

验收意见

1、提供验收的材料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2、该项目产品采用三层共挤流延工艺制备新型消光CPP膜,由电晕层、支撑层、热封消光层三层结构组成。项目通过工艺优化及高精度控制,实现各项薄膜厚度的精确控制;通过电晕表面处理过程中空气净化控制系统设计,实现有效降低薄膜产品有机气味残留;通过热封配方研究,实现优异的低温热封性能,同时具有爽滑性、抗粘连性;通过消光配方研究,实现高光泽、低雾度的消光性能,达到良好消光表面效果;通过优选芯层材料,提高挺度的同时改善韧性。

3、项目产品已开始批量生产,产品经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绿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检测,符合企业标准和项目合同书要求,经温州创越包装有限公司等单位使用,反映良好。

4、项目经费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经苍南立业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苍立会专审[2019]120号),项目实施期间(2017年01月至2018年12月)研发投入66.45万元,验收小组审核后剔除研发产品展会支出1.98万元,确认项目研发实际投入64.47万元,经费使用较合理。

验收小组认为:该项目已完成合同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备注

县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科技局提出,逾期按无异议论处。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法;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受理地址:苍南行政中心522室     受理电话:6888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