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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金龙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淋膜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温州市金龙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淋膜纸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苍南县金乡镇河头金龙大道518号
4、建设项目内容:温州市金龙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膜纸加工及印刷的企业,位于苍南县金乡镇河头金龙大道518号,公司拟投资800万元,购置淋膜机、上硅机、印刷机等设备,利用企业自有现有厂房,实施年产4000吨吨淋膜纸的生产能力,年销售收入3600万元。
建设项目环保概况
1、本项目营运期间会产生以下污染物及其环境影响:
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废水;
废气主要为淋膜及上硅有机废气、印刷废气、锅炉废气;
噪声主要来自于印刷机、淋膜机、上硅机等设备噪声;
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抹布、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油墨桶、废硅油桶、生活垃圾等。
针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建设单位应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建议如下:
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表2中的一级标准后用于回用于农田罐溉;
废气:项目淋膜及上硅有机废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直接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印刷有机废气采用UV光解+低温等离子装置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锅炉废气直接达标排放。油烟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尾气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油墨包装桶、废硅油包装桶、废抹布应委托具有该危险废物处理类别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妥善处理。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投产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温州市金龙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淋膜纸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苍南县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但对环境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污染源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达标排放,则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公众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报告的方式: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或环评机构查阅(保密部分除外)。
查阅期限: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
2、必要时公众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保密部分除外);
索取期限: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电话 2、来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晶晶 联系电话:0371-8756518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号-2745号 | 联系人:余景华 联系电话:13806827612 |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项目环评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59902506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温州市金龙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