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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仪表集团东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苍南仪表集团东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报告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现出于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保持年产1500套核级节流装置及燃气调压装置的生产规模不变,在原项目工艺的基础上增加超声波清洗、喷漆等工艺,为企业内部产品燃气调压装置提供配套处理工艺;同时企业新增铸造车间,年为母公司浙江苍南仪表集团生产100吨仪表壳体半成品。
二、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保护目标主要为:坝头村和下埠街村等,详见下表。
表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敏感点 | 方位 | 与厂界/喷漆车间距离(m) | 备注 |
下埠街村 | 西南 | 75/105 | 行政村 |
坝头村 | 西北 | 70/140 | 行政村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中频电磁炉污染物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二类区标准,退火炉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金属热处理炉二类区标准。
项目喷漆工艺排放的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表1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经过环境影响预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扩建后,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苍南县河滨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目正常工况下四周厂界昼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标准,能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影响分析
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物化沉淀预处理达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苍南县河滨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喷漆废气经水帘式喷漆台吸收漆雾后经水雾分离器,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中频电磁炉、浇注成型工序设置排风罩,及时收集产生的废气。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混砂、落砂过程产生粉尘用密闭围罩的方式减少粉尘排放。
3、各类生产设备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设计车间布局和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
4、一般工业固废按照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技术条例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危险废物采用规范的容器进行分类收集在厂区危废临时贮存点临时储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环评分析,本项目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经环评分析,项目扩建后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通过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环评审查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保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方式:12369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
联系人:郑工 电话:0577- 88981259 传真:0577-88980212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苍南仪表集团东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电 话:0577-64839390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坝头工业园区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公告单位:浙江苍南仪表集团东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