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700万殃及亲朋好友 男子刚出牢门又进班房

  • 发布日期: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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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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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男子林某以高额红利回报为诱饵,四年间共向11名亲戚朋友非法集资700余万元,在山西监狱服刑刚满还未迈出监狱大门的林某便被“请”上警车。日前,林某已被批准逮捕。

现年55岁的林某多年前就外出经商,涉足煤矿承包经营、房地产开发等业务,赚了一些小钱,在当地乡亲眼中算得上是一个“能人”,小有名气。2008年成了林某的人生拐点,当年其在山西经营承包的煤矿因经营不善倒闭,债台高筑,使其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经济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林某的窟窿越补越大。让他雪上加霜的是因债主起诉,其在贵州的房地产项目被法院查封。无计可施的林某从2009年开始,以其个人经营的房地产公司和煤矿可供搭股投资为由,以高额回报引诱,广泛向亲友非法吸收存款,同时还放任亲友向亲戚朋友“宣传”,对其进行“投资”,通过这种“口口相传”的信息传播手段,其向亲戚朋友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700余万元,其中其远房表妹陈某就投资了本金355万元。

据陈某回忆,2009春节走亲戚期间遇到了林某,闲谈中,林某神秘兮兮地说:“我现在承包经营的煤矿效益很好,年回报率至少40%,投10万到年底便可以拿到14万……”如此高的回报率,自然令陈某动了心。她赶忙问林某:“有这么好的项目能不能让我也投一些啊?”林某假装为难地说:“现在要投资的人很多,估计不好办……”接着又话锋一转道:“谁叫咱们是亲戚呢,肯定得给你一些!”因为是亲戚,陈某对林某所说的话深信不疑,几天后便向其转账了10万元。2011年林某找到陈某,说自己又在贵州投资了一个房地产项目,让其投资,陈某给他转账了65万元……她先后向林某“投资”了355万元。就这样,林某如法炮制,向多名亲戚朋友集资,至2017年初,陆续汇集亲戚、朋友黄某、陈某、何某、郑某、许某等人汇来的“投资款”共700余万元。

坐等分红的陈某并没有收到林某之前应允的“高额红利”,多次讨要“投资”的钱,均被其以各种理由推脱。而此时的林某为了打消“投资人”的顾虑,一边一一给他们补打了欠条,并答应到时给更高额的“回报”,一边继续从亲戚朋友处吸收“投资”。为了“盘活”资金,林某铤而走险,悄悄将被法院查封的贵州一楼盘变卖,结果因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判刑,锒铛入狱。由于此前多次讨要均未能讨回投资款,加上连续长时间没有林某的任何音讯,当事人纷纷向警方报案。

接报后,我县警方在查找林某的下落时,发现其正在山西某监狱服刑。11月16日,当林某刑满释放,刚要踏出监狱大门时被浙江民警“请”上了警车。现林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