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16年的桥墩法庭恢复设立 桥莒两地群众可“家门口”解纠纷

  • 发布日期: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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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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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苍南法院桥墩人民法庭恢复设立并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桥墩、莒溪两地群众可在“家门口”通过更直接的司法途径解决经济、民事纠纷。

据悉,桥墩人民法庭在1981年11月苍南法院建立之初便设立了。2003年,因全省法院法庭撤扩并工作被撤销。近年来,随着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地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司法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基层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日益显现,为此,苍南法院呈交了要求恢复设立桥墩人民法庭的报告,并在2019年9月获得了省高院批复同意。

桥墩人民法庭相关负责人表示,县法院精准把握该庭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诉讼服务便民利民、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职能定位,桥墩法庭将恪尽司法审判职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辖区经济发展及当地群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参观桥墩法庭过程中,市人大代表曾秋永表示,群众的司法需求越来越强,过去大家处理诉讼问题都要赶往县城,桥墩法庭的成立将为有需求的群众节省许多成本,是当地群众十分期盼的事情。

桥墩法庭辖区内包含桥墩、莒溪两个建制镇。近年来,随着两镇经济快速发展,两镇群众对司法需求也不断扩大,该庭的成立将有效解决我县西部片区群众司法诉讼难的问题,降低县法院对农村诉讼案件调查取证难度,减轻群众司法诉讼成本。桥墩法庭将以此次揭牌为新起点,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两镇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当前人民法庭的工作重心必须要转移到诉源治理上来,要稳妥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在集聚度较高的中心镇,打造类似于县级的综治中心,由党政主导,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和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建立整合相关场所与机制,稳妥推进法庭诉服工作逐步向镇街矛盾纠纷化解(综治)中心迁移,努力构建矛盾纠纷诉前分流化解新模式;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参与多元化解工作;强调借力行为,利用、整合、深挖驻庭司法调解员、乡贤、村干部等现有的调解力量,提升他们纠纷化解的能力和参与度;坚持科技引领作用,推动线上调解、司法确认等便捷措施的应用,形成效果明显的特色模式。

此外,还要根据优化法庭布局决策精神,把服务保障特色产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新矛盾集约解决、提升专业化审判模式作为人民法庭的工作重点,对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电商纠纷、金融借贷、环境保护、旅游争议等案件类型集中的特定地区,探索设立专业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