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温州高速交警获悉,11月25日起,浙江高速交警对全省高速公路辖区被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监控抓拍)的违法行为实行异地处理。
据高速交警介绍,此前,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处理地点通常为违法行为发生所在地或机动车登记地,这对一些违法行为人来说十分不便。11月25日起,浙江高速交警推出省内高速公路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异地处理。也就是说,违法行为人只要带上驾驶证和行驶证(一般程序案件还需带强制保险单),即可就近前往省内各高速交警处理窗口接受处理,不再限定机动车登记地和违法行为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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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速交警处理窗口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龙飞路130号
记者 王骁 通讯员 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