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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19-2246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9-1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局长黄望远关于《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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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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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我局起草了《苍南县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4年,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县开展第一轮大气污染防治。5年来,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但对比其他兄弟县市,我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臭氧(O3)等污染物指标偏高。为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使我县大气质量综合指数进等升位,必须要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指导全县各地各单位科学有序开展大气治理工作。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愈发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实施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35号),两个文件都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有序完成。而编制出台《实施方案》也被纳入省对市、市对县生态环境工作相关考核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城市建设,制定出台我县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的专门方案显得极为紧要与迫切。

二、起草过程及意见征求情况

根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2019年4月,我局成立了起草小组,负责起草编制《实施方案》,并于5月初形成初稿。在局内充分讨论后,经局领导同意,5月17日,我局借助县府办平台发文向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建议进行修改。6月初根据县府办意见,对文稿中的内容作了进一步删简,7月15日-7月24日《实施方案》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块。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全县PM2.5平均浓度保持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31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控制在95%以上(全市93%以上);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完成省下达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任务,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全县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8%,重点行业下降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主要分为7大类24项措施: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主要措施有优化产业布局、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实施园区改造提升4项。

二是调整能源结构,推进清洁利用。主要措施有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4项。

三是发展绿色交通,推进洁净运输。主要措施有优化调整运力结构、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3项。

四是强化烟尘治理,推进面源防治。主要措施有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绿化工程、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3项。

五是开展深化治理,推进有机废气减排。主要措施有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快推进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积极推进交通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3项。

六是实施专项行动,推进破难攻坚。主要措施有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工业炉窑整治专项行动、推进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4项。

七是健全监管体系,强化管理能力。主要措施有完善大气监测监控体系、完善大气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大气科研能力建设3项。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的领导,县长任组长,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各相关部门要出台配套政策措施。

二是加强资金支持。各级财政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与空气质量目标改善相挂钩的财政奖惩机制。

三是动员全民参与。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教教育力度,强化环保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