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苍南县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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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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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苍南县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苍科〔2018〕30号)有关规定,决定对2019年10月24日前在创新券系统内提交的申请券予以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申请材料

1.苍南县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2.技术服务合同(原件);

3.付款材料(凭证、发票、银行回单);

4.服务结果材料。

书面材料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后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签署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表格请盖骑缝章)。

二、兑现要求

1.相关费用支出时间应在创新券有效期内;

2.申请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创新券资金的单位,注销其科技创新券,追回其通过不合理手段获取的补助资金,三年内不再给予各级科技经费支持;

3.需将申请材料中第24的原件扫描件完整上传至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

三、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10月31日下午5:00前,将申请材料一式2份邮寄至县苍南审批中心5楼17号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余文莉,68881151  68881628;联系科室:科研管理科(审批中心5楼17号窗口)。

附件:苍南县创新券兑付申请表.docx

 

 

 

 

苍南县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