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深刻吸取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爆炸事故教训持续强化爆炸性化学品装置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7-23
  • 浏览次数:
  • 来源:县安监局
  • 字体:[ ]

各乡镇、功能区安监机构: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刻吸取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爆炸事故教训持续强化爆炸性化学品装置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8〕66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6日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 7月16日印发

苍安监〔2018〕57号附件2.doc苍安监〔2018〕57号附件1.doc苍安监〔2018〕5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