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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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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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增多,旅游、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压力增大。为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 4 22 日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把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低于 14%的目标摆在突出位置,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主动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管”要求,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部署、带队检查,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针对“五一”节日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四大”专项治理攻坚战和消防安全“五大”整治行动,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计划,做好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应急防范措施。

二、加强监管执法,确保节日安全。各地旅游、市监、体育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游船、缆车等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射击和大型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旅游景点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组织学生春游或开展集体活动时,落实安全责任和预防措施。公安、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行为、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船舶游艇以及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防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民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和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安监、公安、交通、市监、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住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针对季节特点,加强对露天施工、轨道施工的安全监管,着重治理高空施工平台、超重机械、脚手架等高危作业中存在的“三违”现象。国土资源、水利、林业、海洋渔业、农业、服务业等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强化措施,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五一”节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 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进一步强化社会应急联动机制作用,及时掌握、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及旅游人流、假日车流等重要信息的预测预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情况,果断采取措施,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 4 25

 

 

 

 

 

 

 

 

 

 

 

 

 

 

 

 

 

 

 

 

 

 

 

 

 

 

 

抄送:市安委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425日印发

苍安委办〔2018〕13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