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工贸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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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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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功能区)安监机构、各科室、监察大队、培训中心:

节后复工复产时段属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期,为切实做好工贸企业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和全县节后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各类工贸企业将陆续复产复工,又值春运返程高峰,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加。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企业复产复工前设备检维修作业频繁,安全生产风险急剧增加;一些生产设备停产停工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一些安全设施较长时间停用,不一定安全可靠;部分从业人员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特别是不少企业新招员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就仓促上岗;部分企业为抢抓“开门红”,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生产,这些都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全国、全市“两会”召开在即,各乡镇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和严峻形势,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把工贸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早做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狠抓事故防控,确保各类企业安全运营、安全生产、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严格落实企业复产复工前各项安全措施

各乡镇要结合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1、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措施。春节过后,企业员工流动大,新招员工多。各乡镇要督促工贸企业认真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安全意识和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各类企业必须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节后回原岗位工作的其他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岗前再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员工排查隐患、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员工因“假日综合症”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引导员工尽快从节日的放松状态转入到正常的工作状态,减少因人为误操作和“三违”现象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2、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各类企业要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将复产复工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季度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的核心内容,重点突出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化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在复产复工前对各类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要加强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各类企业要按照规定制定并落实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重点加强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防控措施落实;特别要强化冶金企业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安全监控,严格落实专项作业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3、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安全验收制度。高危行业企业要在复产复工方案中制定完善的复产复工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复工方案(安全措施)未经审查或验收同意不得开工生产。各乡镇要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验收,严禁盲目复产复工。要坚持复产验收标准,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特别是要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复产复工的一项重要条件,达不到复产复工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把关不严、检查不细致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工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并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各乡镇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对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对未能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严肃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监管,督促高危行业企业严格履行复产复工验收手续,严格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产名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突出对复产复工阶段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的重点监管,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液氨制冷、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与喷涂作业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的整治与执法力度,推动复产复工各项安全要求的落实。从即日起到全国“两会”结束,县安监局将组织督导组和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督导检查和专项执法;各乡镇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切实加强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各乡镇要认真分析研判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各种危险因素,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督促复产复工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凡是事故易发的单位、部位及作业场所,都要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各乡镇(功能区)安监机构要及时向县安监局报送有关工贸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务必于2018年3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工贸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落实情况(县安监局联系人:雷雯霁,传真电话0577-68708100)。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 2月22日印发

苍安监〔2018〕1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