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奖补推动技术改造 验收企业倍数增长

  • 发布日期: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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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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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南县技术改造(机器换人)财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财政资金奖励补助,加快推进技术改造工作。《办法》实施以来,不少企业顺利步入投产一批、研制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轨道,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据了解,我县在加大宣传力度基础上,还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计划,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取消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申报材料,减少非实质性审查材料,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程序优化和环节简化,对技术改造项目率先实施网上申报、网上办结,实现“跑零次”,为企业顺利实施项目创造了宽松环境。

  补助比例方面,该《办法》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全县工业企业设备投资“机器换人”(包括“两化”融合)项目,按实际发生的设备购置、技术转让、软件购置、测试安装费等投资总额的10-20%给予补助。相对于原有经济政策补助3-10%的比例,新政策技改补助比例再次提高。企业技改扶持力度加大,也进一步促进了企业技改的积极性,据统计,《办法》实施以来技改审批办件量明显增多,与历年同期相比增加了一倍有余。

  目前这一政策激发效应已逐步显现,以《办法》实施前后为例,2017年共38家企业通过技改验收,兑现奖励资金2488.86万元;2018年增至74家企业,兑现奖励资金4988.65万元。通过对企业的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推动企业向规模化、智能化及绿色化发展,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