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包真烟 两男子行骗多次获刑

  • 发布日期: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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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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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买某和陈某系同乡,买某因经济困难找到陈某,二人经商议后,决定采取用假烟换真烟的方式“赚”点钱。最终,二人因犯诈骗罪,被我县法院判处刑罚。

  2017年8月,买某伙同陈某在瓯海、苍南等地,多次以送礼需要购买香烟为由,以市价从被害人处购买到中华牌香烟,并告知被害人可能会回来退款,得到被害人应允后,被告人买某伙同陈某回到车上采用事先准备好的假烟(经鉴定,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调包”之前购买的软壳中华牌香烟(经鉴定,合计价值人民币6600元),以退货的名义再到被害人处骗取退烟款6580元。后因店主发现报警,二人先后被抓获及投案自首。

  县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买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陈某主动投案并退出全部赃款,分别对买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对陈某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