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登记开始啦

  • 发布日期: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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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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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县公安局发布通告,从公告之日起至本月29日,凡我县出生一年内未登记落户的婴幼儿且父母常住户籍一方或者双方在苍南县内的婴幼儿父母一方或者户主,可携带婴幼儿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幼儿出生证、落户方户口本等原件,到婴幼儿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窗口进行出生登记落户。(出生五年以上未登记落户的需携带以上材料同时经民警的调查方可登记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如办理婴幼儿登记落户需更改婴幼儿姓名的、婴幼儿父母民族成分不一致的,需婴幼儿父母双方到场进行确认(如父母双方无法到场的,可通过温州公安公众号“温警在线”2.0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