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试行按病种收费 改革首次公布107个目录

  • 发布日期: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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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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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服务实行按病种收费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的重要手段。近日,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关于试行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浙江公立医院试行按病种收费改革,并在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首次推出107个按病种收费的目录。

  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包括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从此次公布的按病种收费目录中发现,107个病种均“明码标价”,比如被诊断为孔源性视网膜脱落的疾病,总收费标准不高于9000元;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的总价不得超过6600元(人工晶体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