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领导来苍调研 确保司法行政惠企便民 法律服务落到实处

  • 发布日期:201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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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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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日和13日,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时明带队的省调研组一行来到我县,调研指导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工作,了解省司法厅《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二十条》贯彻落实情况。

  马时明一行实地走访考察了我县多家小微企业、海西国际太阳人幼儿园、温州浙闽农贸综合市场、灵溪司法所、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据悉,今年县司法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出台的《苍南县“十百千”助企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和省司法厅出台的《司法行政惠民便民法律服务二十条》,结合苍南实际,讨论研究具体举措,制定任务清单,落实责任人,在7月6日出台了《苍南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惠企便民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通过集成法律服务资源、集中法律服务力量、集聚法律服务优势的方法,做实做深法律服务惠企便民系列工作。

  走访考察中,马时明认为苍南对司法行政工作非常重视,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新的提高和新的创新,并且对省司法厅出台的《司法行政惠民便民法律服务二十条》贯彻迅速。他指出,司法行政工作必须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跟大局、服务大局,以具体有效的工作凸显司法行政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要注重人民调解的作用,摸清人民调解工作现状,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和成效,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马时明还要求,苍南要继续加强法律宣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坚持通过新媒体、玉苍说法等平台,把普法宣传落实到位,并不断创新形式,让普法宣传被群众“喜闻乐见”,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要继续加强司法行政服务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惯例规定执行,敢于碰“硬”,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的职业素养和优良作风,为服务苍南经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县委副书记胡长虹,副县长曾迎玲、陈久喜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