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苍南县站前小学等8所学校进行温州市义务教育
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通知
苍政督〔2017〕6号
各学区,相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通知》(温教督〔2012〕79号)、《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操作标准(2016年修订版)的通知》(温教督〔2016〕28号)精神及有关学校的申报,受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委托,决定对苍南县站前小学等8所学校(见附件)进行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7年6月12日至6月16日。每所学校评估时间为半天,各校具体评估时间由评估组负责人与相关学校联系确定。
二、评估程序和内容
听取学校自查自评情况汇报;核查台账资料;实地察看校容校貌,观察师生风貌及课内外教育教学活动情况;与学校领导和师生个别访谈;反馈评估意见。
学校需提供全部28项C级指标的相关台账(可以是电子资料)、申报表、工作用表及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方案,各一式五份。同时把申报表、工作用表及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方案的电子文档,于2017年6月9日前发送到督导室。邮箱:cncla@126.com。
三、评估要求
(一)学校要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配合评估组做好检查评估工作;要如实向检查评估人员反映情况,认真对待评估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落实整改措施;要严格执行省、市、县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二)评估组要做好28项C级指标达标情况评估记录,其中C5、C8、C10、C12、C14、C26为硬性要求达标的指标,其他22个C级指标允许6个以内为基本达标(基本达到评估标准)。
(三)评估组要有重点地指导、督促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对办学行为不规范、办学水平与申报等级有较大差距的学校,应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
(四)评估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 :
1.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三级)等级评估安排表
2.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三级)等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17年5月31日
苍南县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三级)等级评估安排表
组别 |
序 号 |
学 校 |
学 制 |
评估等级 |
评估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
第一组 |
1 |
苍南县站前小学 |
小学 |
市三级 |
陈立安*(668089) 林仕程(667968) 季善奔(665444) 杨秋涛(666660) 加注*的成员为评估组长,下同 |
2 |
苍南县灵溪镇第七小学 |
小学 |
市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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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苍南县马站镇第二小学 |
小学 |
市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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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苍南县马站镇蒲城学校 |
九年制 |
市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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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5 |
苍南县灵溪镇华阳学校 |
九年制 |
市三级 |
陈善胜*(666998) 陈香桃(673006) 蔡贤彩(662846) 郑可山(660391) |
6 |
苍南县桥墩镇黄坛学校 |
九年制 |
市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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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苍南县星海学校 |
九年制 |
市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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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苍南县钱库镇仙居学校 |
九年制 |
市三级 |
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三级)等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学校名称: 评估时间:2017年 月 日
A级指标 |
B级指标 |
C级指标 |
指标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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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评估理由 |
A1教育资源 |
B1硬件设施 |
C1校园校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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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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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师资配备 |
C3教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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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师资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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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学校管理 |
B3行政管理 |
C5理念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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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机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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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队伍建设 |
C7领导班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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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师德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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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教师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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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学生管理 |
C10德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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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文体科艺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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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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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教学管理 |
C13招生编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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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课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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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教学常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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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教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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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后勤管理 |
C17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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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后勤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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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办学成果 |
B8学生发展 |
C19品德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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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学业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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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身体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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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科艺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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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教师发展 |
C23专业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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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4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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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特色成效 |
C25学校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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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6特色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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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7示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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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8社会声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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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论 |
经评估组成员现场评估,申报学校在全部28项C级指标中达标 项,基本达标 项,不达标 项,其中C5、 C8、C10、C12、C14、C26为必须达标的指标中 (出现或未出现)基本达标或不达标的评估结果。综合认定该校 (达到或未达到)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三级标准。 评估组签名: 2017年 月 日 |
注:1、指标评估结果为达标、基本达标或不达标;2、指标评估理由在出现基本达标或不达标时必须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