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处罚首单 藻溪一燃气企业被罚3000元

  • 发布日期: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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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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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起存在超量储存满气钢瓶燃气企业进行立案处罚,这是该局成立以来开出的处罚首单,为全县燃气经营单位全面敲响警钟。

  今年10月下旬,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动态巡查中发现,藻溪镇一家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瓶库存在超量储存满气钢瓶现象,站内存在两个实瓶库,一个存放31瓶满气钢瓶,一个存放53瓶满气钢瓶。经现场检查核实,此行为严重违反了《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现场笔录、取证和相关责任人调查询问,该局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3000元罚款。

  据悉,自该项燃气职能划转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事前执法力度,对相关燃气企业进行持续不断、地毯式的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燃气企业625家次,发放整改通知106份,查处燃气非法经营行为50起,共查扣钢瓶1511个。

  燃气安全事关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公共安全,为全面加强燃气市场的规范管理,确保燃气市场安全、稳定有序发展,下一步该局将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为抓手,深入打击燃气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推进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燃气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