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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乡镇预决算(废弃)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15-0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苍南县2014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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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南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19)

关于苍南县2014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2月3日在苍南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苍南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双海双区”发展战略,秉承“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原则,努力克服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对我县的影响,严格执行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收支结构,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一)2014年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410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21000万元的97.6%,完成调整预算406000万元的101.2%,同比增长11.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6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2200万元的97.8%,完成调整预算254460万元的100.7%,同比增长8.4%。

  财政总收入中,国税部门收入169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3400万元的97.7%,完成调整预算168400万元的100.6%,同比增长17.1%;地税部门收入214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3870万元的96.0%,完成调整预算218870万元的98.2%,同比增长9.6%;财政部门收入26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3730万元的112.4%,完成调整预算18730万元的142.4%,同比下降10.0%。分部门收入情况如下图: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38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5020万元的97.4%,完成调整预算237530万元的100.4%,同比增长14.4%;非税收入17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180万元的103.4%,完成调整预算16930万元的105.0%,同比下降36.7%。收入情况如下图: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4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07800万元的97.5%,完成调整预算514300万元的96.2%,同比增长9.2%。其中:县本级公共预算支出413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30000万元的96.2%,完成调整预算436500万元的94.7%,同比增长9.5%。

  主要支出情况如下图:

  由于2014年度省与县之间财力结算尚在进行中,按照省对县财政管理体制测算,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和上级各项补助,减去体制上交等,预计2014年全县和县级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3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16000万元的51.0%,完成调整预算416000万元的63.2%,同比下降47.5%,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221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50000万元的49.1%,完成调整预算350000万元的63.2%,同比下降49.1%。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292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38000万元54.4%,完成调整预算463558万元的63.1%,同比下降43.5%,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248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50000万元的55.3%,完成调整预算375558万元的66.2%,同比下降40.3%。

  (三)2014年预算执行效果

  1.增收节支,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健全收入预测和分析,密切关注财税政策及宏观政策走向,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落实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收入分析例会制度,完善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提高组织收入质量。实行指标定税法,推进漏征漏管户清查、纳税评估、欠税清理和税费结算等工作,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制定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管理办法,“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0.3%。

  2.优化服务,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支持“双海双区”建设,制定助企强工、浙商回归、商贸流通、山区经济发展等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兑现企业持资金2.41亿元,并调增企业应急转贷金规模至1亿元,全年为规模企业转贷144次,累计转贷16.62亿元。支持企业减负发展,取消和免征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结构性减税3.02亿元、出口退税和先征后退4.19亿元、临时性下浮部分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3350万元。创新服务举措,开展“走亲连心解忧”等主题活动,创建星级办税服务厅,实行局长接待日、中层干部值班、无休日、双向预约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等机制,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3.突出重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保障民生支出,新增财力用于民生继续保持在三分之二以上。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理念,加大教育事业投入,拨付资金14.48亿元。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拨付资金9.23亿元。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拨付资金1267万元。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支持交通设施、海涂围垦、土地整理等重点工程建设,拨付资金5.06亿元。积极统筹“五水共治”资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道整治等工作,拨付资金3.63亿元。

  4.规范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出台完善山区经济发展、乡镇财政资金、土地开发整理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17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存款换贷款工作,引导和鼓励各金融机构对我县地方经济社会的支持力度,定期社保存款比上年底净增加2.65亿元;开展财政对外借款清理,通过预算追加、指标扣回及催讨等方式收回资金 6.27亿元;科学调度资金,合理利用财政账户间歇性资金,提高偿债准备金使用效率,累计调度资金7.17亿元,节约利息支出4500万元;清理结余资金,年末对当年未使用资金收回统筹,涉及资金2.17亿元。

  5.持续深化,加快财税改革步伐。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出台《苍南县县级部门预算编制规程》和《苍南县县级财政预算追加审批办法》,明确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追加的工作流程。积极对接省财政专项转入一般转移支付资金改革,将省补资金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并提前下达资金计划,加大财政专项支出和统筹使用力度。深化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先后通过组织召开乡镇财政座谈会、系统软件招标、单一账户开设及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完成改革扩面工作。落实税制改革要求,完成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组织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涉税数据调查,为新旧税制转换作好准备。全面推进“数字财政”和“税友龙版”建设,启用专项资金指标登记系统和新版政府非税收入核算系统,深化“税友龙版”应用,规范数据修改审批程序,提升信息管财管税能力。

  6.强化监管,提高财税管理水平。

  强化财政绩效管理,推进绩效自评工作,完成绩效自评项目 372个,涉及金额26亿元;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完成评价项目23个,涉及金额11.5亿元;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选取11个预算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评审,加大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出台《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乡镇债务管理考核办法》,债务率控制在100%以内。强化乡镇财政规范管理,制定《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开展职权清理,出台《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公开2014年度全县县级部门的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涉及财政专项项目482项、财政资金32亿元。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全年政府采购预算4.24亿元,采购金额3.77亿元,节省资金4722万元,节约率11.1%。加强财政投资项目审核工作,全年送审结算金额6.38亿元,核减金额 3200万元,核减率5.0%。

  二、2015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税体制改革深化的重要一年,更是我县深入实施“双海双区”战略、加快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的提升之年。按照县委对全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县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家财税改革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原则,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依法理财治税,狠抓改革攻坚,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为苍南加快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部分。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根据省财政厅规定,从2015年起,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1500万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470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544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60万元、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000万元和教育资金500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200万元。

  ——按新口径计算: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97000万元,同比增长15.9%。

  部门组织收入情况:国税部门58150万元,同比增长10.9%;地税部门207460万元,同比增长14.0%;财政部门31390万元,同比增长42.8%。分部门收入情况如下图:

   

  税种收入情况:增值税37850万元,同比增长11.0%;营业税89100万元,同比增长5.2%;企业所得税33700万元,同比增长7.3%;个人所得税13000万元,同比增长8.8%;耕地占用税3000万元,同比增长5.3%;契税26900万元,同比增长12.4%;其他税收54850万元,同比增长10.5%。主要收入情况如下图:

  ——按原口径计算: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75500万元,同比增长7.5%。

  部门组织收入情况:国税部门58150万元,同比增长10.9%;地税部门196250万元,同比增长7.9%;财政部门21100万元,同比下降4.0%。

  另外,由于2015年“营改增”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对国税、地税税收收入造成影响,待政策明确后再予以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5年,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9500万元,同比增长11.0%,其中:当年支出425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45000万元、上级补助支出79500万元。

  主要科目支出情况:教育支出161700万元,同比增长11.7%;科学技术支出7250万元,同比增长12.2%;农林水事务支出118050万元,同比增长35.9%。主要支出情况如下图:

  

  (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

  按现有省管县财政体制测算,预计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690800万元,其中:当年可用财力425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7000万元、省一般转移补助资金162800万元、上解支出61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200万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119500万元、当年上级专项补助136000万元、公共预算净结余10300万元。

  预算执行后,2015年末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4080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专项130500万元、公共预算净结余10300万元(其中乡镇净结余5000万元,县本级净结余5300万元;县本级净结余计划用于调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部分。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366000万元,同比增长39.2%;拟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400000万元(当年支出36289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1010万元、上级补助支出6100万元),同比增长36.7%,其中:返回支出186973万元,县本级支出213027万元。

  政府性基金中,土地出让金收入预期334000万元(原口径收入350000万元),同比增长51.1%;拟安排土地出让金支出359000万元,同比增长44.3%,其中:返回支出172000万元,县本级支出1870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部分。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333263万元,同比增长11.7%;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24585万元,同比增长20.5%。

  2015年初社会保险基金结余363318万元。预算执行后,2015年末社会保险基金结余37199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800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0566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0061万元、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基金8429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

  201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7万元;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7万元。

  预算执行后,2015年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5.地方政府债务计划安排部分。

  2014年,通过债务清理甄别,我县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余额85.82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78.10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38.55万元;政府负有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7.69亿元。同时,经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额度为49亿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要求,在2014年9月21日前立项开工的四大类项目(公路、保障房、水利设施、土地储备)债务可以在2015年继续融资。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将四大类项目、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的融资纳入政府债务,其他融资纳入国有企业债务。为此,2015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计划拟安排如下:

  ——政府债务计划举借17.5亿元,计划偿还23.55亿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79.77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74.22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0.19万元;政府负有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5.52亿元。

  ——国有企业债务计划举借24.16亿元,计划偿还1.1亿元,年末国有企业债务余额23.06亿元。

  计划执行后,2015年末我县政府债务和国有企业债务总规模为102.83亿元。

  三、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5年是实施新修改的预算法的第一年,也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编制预算的第一年。为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站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高度,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探索改进预算控制方式,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支出预算约束。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

  (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认真研究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新规,按照债务甄别和清理情况,将属于政府的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切实做好债务融资方式转换和平稳过渡工作。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债务观,在举借新债务时,按照举债程序符不符合国家的规定、还款来源充不充足、资金可不可持续、风险可不可控等原则,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严格限定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进一步加强债务计划编制和分析,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高风险部门债务预警和监管,做到疏堵结合、两手齐抓,防范并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探索预算统筹安排机制,提高政府对“全口径”预算资金的统筹利用效率。完善部门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细化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落实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精神,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探索建立项目库制度,严格控制专项资金规模。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及公务卡改革,完善动态监控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直补到户。深入实施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管理,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清理规范财政优惠政策,清理、整合、规范各类专项资金,优化财政资金导向作用。

  (四)增强组织收入主动性。密切关注消费税、资源税、个税、房地产税等税制改革动态,做好应对预案。稳步推进“营改增”,重点抓好营业税征管,努力做大总量、夯实基数。加强工贸企业重点税源分析和经济税源调研,完善税收分析工作机制,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健全国税、地税、住建、国土等部门协作机制,加快建立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立足重点行业、企业、税种和地区,进一步做好堵漏增收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加大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和核算工作,尤其是逾期收入的监管,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应收尽收。

  (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落实教育、社保、卫生、民政等民生事业政策和资金保障,确保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密切关注并认真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资改革方案,积极做好资金测算工作。继续整合投入方向相近、补助对象相同的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压减支出总额。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健全“按绩效配置”的体制机制,将有限财力用到最有需求、最有效率的地方。按照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模,“三公”经费继续只减不增。

  各位代表,2015年全县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和平稳运行,为深入实施“双海双区”战略、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