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龙港新城北岭山隧道一期工程龙港镇北岭村-金乡镇崇家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开

  • 发布日期: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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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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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矿交〔2015〕10号

苍南县龙港新城北岭山隧道一期工程龙港镇北岭村-金乡镇崇家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开

    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14号)、《温州市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苍南县龙港新城北岭山隧道一期工程龙港镇北岭村-金乡镇崇家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协议受让人:苍南临港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采矿权取得方式:协议方式出让。

三、矿区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苍南县龙港新城北岭山隧道一期工程龙港镇北岭村-金乡镇崇家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2、矿区位置:矿区位于苍南县金乡镇50°方位、直距7.6km处,行政区划隶属龙港镇北岭村和金乡镇(区划调整前为炎亭镇)崇家岙村。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4、矿区范围:见范围拐点坐标表。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2年。

6、生产规模:19万吨/年。(所采石料只能用于本工程建设,不得外销,工程结束后立即关闭矿山)

7、矿区资源量:经苍土资储备字〔2014〕1号备案的地质报告中估算普通建筑石料矿矿体基础储量(122b)14.65万立方米(38.73万吨),其中石料(122b)12.73万立方米(34.50万吨),宕渣(122b)1.92万立方米(4.23万吨),剥离物0.20万立方米。

四、采矿权出让所得的确定及收缴方案

据苍南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价款集体审定采矿权协议出让价为102万元。该价格不低于经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备案(苍土资矿评备[2015] 002号)的评估价84.88万元。

采矿权出让所得须遵守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条款,一次性缴纳采矿权价款,缴入苍南县财政专户,并按规定比例分成上划。

温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