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龙港镇沿江童乐幼儿园等五所幼儿园申报省三级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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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对龙港镇沿江童乐幼儿园等五所幼儿园

申报省三级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通知

苍政督〔2013〕3号

各学区,有关幼儿园:

根据县学前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和幼儿园的申报,决定对龙港镇沿江童乐幼儿园等五所幼儿园申报省三级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及对象

1. 5月29日上午  龙港镇沿江童乐幼儿园

2. 5月29日下午  龙港镇湖前幼儿园

3.5月30日上午  龙港镇幼龙幼儿园

4. 5月30日下午  龙港镇新科幼儿园

5. 5月31日上午  龙港镇娃哈哈园幼儿园

二、评估程序

1.举行评估汇报会,听取幼儿园自查自评情况汇报;

2.实地查看园容园貌和各项办园设施;

3.分组查阅有关档案材料,与园领导和保教人员进行个别访谈,全面了解园务管理和保教工作情况;

4.听随堂课,观察保教人员工作情况和在园幼儿做操、游戏、学习、就餐、午睡等情况;

5.评估组讨论汇总,反馈评估意见。

三、评估要求

1. 各有关幼儿园要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和《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2.评估期间,幼儿园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照常进行,不另外安排;

3.幼儿园须提供本学期幼儿(含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及教职工名册等;各相关岗位及人员积极做好配合,及时向评估组提供评估真实信息;

4. 对评估工作的生活安排要一切从简。

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