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苍南县中小学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专项督导报告

  • 发布日期:201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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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苍南县中小学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专项督导报告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县学校体育活动质量,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浙委〔2008〕11号)、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10〕127号)和苍南县教育局《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苍教学〔2011〕18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经教育局党委批准,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教育局督导室会同学生科具体组织开展了苍南县中小学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现将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督导开展的基本情况

    为推动中小学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和体育活动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并为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中小学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督导检查做好充分准备,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苍南县教育局于2012年5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的通知》[苍教督〔2012〕64号],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进行中小学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县教育局建立“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颜逸昌任组长,教育局督导室、学生科等科室负责人及各督学责任区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县专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立22个专项督查小组,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督查。5月上旬,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根据《苍南县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查操作标准》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对本校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修改与完善实施方案,整理台账,撰写自查报告。5月中旬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12年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工作安排的通知》[苍教办函〔2012〕25号];5月下旬至6月上旬,抽调各督学责任区督学、学校督导员共66人,分22个督查工作小组,进行对口督导评估;通过实地察看各项体育场地设施,观察师生课内外各类体育活动,查阅台账资料,师生访谈,全面了解学校认真贯彻苍南县教育局《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苍教学〔2011〕182号)等文件精神的情况。本次专项督导覆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7-8月各学校根据专项督导反馈意见进行认真自我整改;9月份,督导室组织督导小组对部分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查,进一步巩固专项督导成果。

    二、工作成就

本次专项督导进一步推动学校校园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以苍南县教育局《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苍教学〔2011〕182号)的精神为指导,以《苍南县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操作标准》为准绳,以根据本校实际制定的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方案为依据,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以提高学生健康素质,培养体育活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为目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校园体育活动,把体育活动与学校各项工作和相关活动相结合,做到同步发展,整体推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纳入计划

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活动的开展,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正确认识并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认真落实苍教学〔2011〕18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切实关注学生健康。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充分认识到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审美素质为未成年人应具备四种素质,健康素质是其他素质的前提与基础;提高青少年健康素养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和重要内容,是“教育回归育人本真”最有力的实践诠释。因此,中小学校校都把“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纳入整个教育工作计划,并在每学期的学校工作计划中得到具体体现。中小学校还根据本校实际制定的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方案,并通过校园公示栏、校园网、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师生、家长公示,使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内容和精神内涵深入全体师生心中,并传播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学校都成立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团队,并确定一名校级干部全面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把该项工作和教学工作一样列为学校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学校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学校还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硬件投入,力争达到省标准化学校要求

在思想认识提高和完善管理同时,不少学校亦投入大量资金,积极加大体育活动场所改造。不少学校运动场告别尘土飞扬时代,改造成塑胶运动场、水泥篮排球和绿草如茵的足球场,体育活动场所得到改善;不少学校不仅能根据教育部2002年《中小学体育器材设备配备目录》要求,配足配齐体育器材,同时能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特点与学校培养不同目标,因地制宜选配器材,体育装备得到了改善;不少学校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达到或接近到达省标准化学校的配置要求。硬件设施的改进为体育活动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为提高学生健康素质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

3.重视教师素养提升,提高体育课堂教学质量

教师素养关系课堂教学质量的高低,关系整体教育教学改革的成败。大多数学校把体育教师与语数等文化课教师一样,作为学校重要的学科教师,参加校本教研,开展课题研究,安排90学时集中培训;把体育教师素养提升工作纳入整体学校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和学期教师继续教育与发展计划中。同时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加强体育常规教学的检查力度,在常规管理中,促进教师自我发展自我提高。体育教师素养提高,为提高体育课堂教学效果,提升学生体育技能与素养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4.载体丰富,争创特色

中小学校在上好体育课,坚持一天两操两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学校、年级、班级等不同层体育活动,内容涉及田径类、球类、棋类、体操类、武术类、定向越野类等,开展了体育节、运动会、表演赛、对抗赛、垒台赛等活动形式,组织不同内容的校园体育兴趣小组,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性。不少学校在实施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过程中,结合学校实际,长期开展,不断完善,逐渐形成个性鲜明的体育特色项目,至2010年全县共有16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被授予县级以上体育特色学校。灵二中(足球)、金乡三中(太极)、凤池学校(女子足球)等十多所学校正在积极创建县级以上体育特色学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体育教师、体育活动场地与体育器材配备不足

 体育师资对实施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县中小学校除民办学校,大部分存在体育教师配备不足,如县实验小学全校59个班级,只有9名体育教师(其中两名是中层干部兼课);严重的学校全校只有一名专职在编体育教师,比如龙港白沙小学(18个班级)、钱库三小(22个班级)等学校。体育教师配备不足,造成学校无法开齐开足体育课及体育课被其他学科严重占用的主要原因,严重影响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体育活动场地与体育器材配备是实施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物质保障。大部分学校体育活动场地与器材配置与省标准化学校要求有相当距离,表现为:一是相对数不足即班均拥有体育活动场地与器材数量不足,主要有县实验小学、县实验二小、龙港三、五中、灵溪镇一中等城镇教学质量被认为较好的学校;二是绝对不足即学校缺乏应配置的体育活动场地与体育器材,主要有灵溪一中教育集团渎浦校区、龙港镇七中、龙港镇十一小等城乡结合部学校和龙港镇新城第二小学、马站蒲城学校等农村学校。

 2.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没有充分保证

 由于体育教师不足、体育活动场地与体育器材配备不足或应试教育思想等原因,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没有充分保证,表现为:一是没有开齐开足体育课。我县绝大部分中小学校课程表中体育课节数为,小学1—2年级3节,3—9年级2节,均比国家课程标准少一节;二是体育课被其他学科严重占用,不少学校体育课由语文、数学等文化学科教师兼课,这些教师基本上用于上文化课。三是大课间活动与课外活动没有有效落实。大部分学校虽有活动计划、方案,但或是没有按计划组织实施,或是过程管理不严、或组织安排不合理使大课间活动与课外活动流于形式。

3.“2+1”没有纳入学校培养目标

2004年教育部办公厅就下达了《关于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04]33号),我县中小学校对体艺“2+1”普遍认识不足,没有把“2+1”要求纳入学校培养目标,没有开展“2+1”活动。

4.相关管理机制与制度有待完善

本次专项督导发现我县中小学校对管理机制、管理制度建立不重视,普遍存在着:体育器材室、体育活动场地没有管理制度,没有专人管理或管理人员职责不明;没有建立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纳入班级、班主任、教师年度考核和学生评优、评先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过程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体育教学评价和监控机制有待完善。

5.台账积累不够完善

学校在此项活动中积累资料不充分,不少制度、计划、措施得不到很好的体现,该保存的种类资料不完整。在大课间活动与课外活动过程资料、学生体育节活动、学生参加达标体育活动照片、内容、小结等过程资料不足;无“2+1”活动相关资料。

    四、意见建议

    为了进一步推动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开展,以一小时体育活动为抓手,提高中小学健康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下阶段需要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各中小学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必要性与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进一步明确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培养目标;要充分到认识“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体现;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人才的具体措施,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的基本途径;要充分认识到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一项关系民族复兴的、长期的任务,是中小学校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工作。中小学校要把贯彻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与全面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减负”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减负”为阳光体育腾出时间与空间,通过切实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充实学生在校时间活动内容,有效调节身心,增强体质。要充分认识健康对于生命意义,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转变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人才观、教育观。中小学校要把体育工作与学校日常工作相结合,把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与学校各种教育活动相结合,培养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全面且有个性发展。

2.建立健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机制和制度。为促进各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依据苍教学〔2011〕182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机制和制度。

一是要建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科学评价机制和奖惩制度。中小学校要将学生参与校园体育活动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小学校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作为中小学规范化管理业绩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并考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对没有认真执行苍教学〔2011〕182号)文件规定的,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要建立表彰奖励和问责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对于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体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活动开展不好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责任。教育行政各科室要统一协调,保证文件要求一致性、严肃性、权威性。中小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奖惩制度。

二是健全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苍南县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操作标准》,规范专项督导操作程序与办法;实行定期组织督查与随时进行抽查相结合,并将结果督查和抽查结果向社会予以通报和公布;要坚持专项督查回头看制度,对被督导单位根据教育督导机构提出的指导意见进行认真整改,督导室、各督学责任区负责人视情况对被督导单位进行复查。要建立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向社会公布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工作计划、工作结果相关数据和监督电话;中小学校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监督。

通过这些机制和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发挥机制、制度的引导、督促、管理和激励功能,使实施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成为校长、教师和学生的自觉行为。

3.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整改工作

1)转观念,见行动,真抓实干,把学校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计划、方案、措施化为实际行动,加强过程管理,切实落实苍教学〔2011〕18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

2)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体育课,认真上好每一节体育课,不占、不移、不挪;认真组织大课间活动与课外活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积极实施体艺“2+1”活动,充分调动学生锻炼积极性,使每位学生均能掌握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提高学生自主锻炼能力,养成体育锻炼习惯。

3)积极争取配足体育教师,一时无条件配足,也要依法、依规定程序聘用临时代课体育教师,并落实好经费;要严把聘用关,防止非专业、没有教师任职资格人员进入体育教师队伍。

4)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特别是要严格控制占地面积较小的城镇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办学规模;严惩超计划、超范围招生行为,确保学生有足够体育活动空间。

5)按照省标准化学校要求,加大体育活动场所改造,配足配齐体育各种各类体育器材,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确保城乡学生享受基本均等锻炼机遇与条件。

6)要重视过程资料积累,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机制、管理制度。

7)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结合本校实际与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有利于促进健康和体育技能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努力培育本校体育特色。

 

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苍南县教育局督导室   

二o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