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育现代化年度目标计划情况

  • 发布日期: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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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三创(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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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教育现代化年度目标计划情况

 

年度目标

计 划 情 况

拟完成

时间

拟投入

经费

备  注

责任科室

1. 确保教育经费依法实现“三个增长”,确保财政教育经费支出比例略超省下达的比例,确保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同期苍南生产总值增长比例。

 

 

 

 

(计财科)

2. 由县财政统一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计财科)

3. 学校建设和维修、设备更新与添置、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专项经费每年都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计财科)

4. 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标准达到省定编制标准,在编教师占核定编制的95%以上,无1年以上长期代课教师;音体美、科学、英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专职教师配足率达95%以上,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小学科教师,实行“走教”或经过培训的全科教师。小学科教师基本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

 

 

 

 

(人事科)

5. 按要求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确保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我县公务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

 

 

 

 

(人事科)

6. 财政按教师工资总额的3%列支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小学按不少于日常公用经费总额的10%列支教师培训经费,建立健全中小学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在职校长提高培训等制度,按规定组织完成5年一个周期每个教师360课时的培训任务和指导中小学开展校本培训。经费落实到位,培训工作按要求有序开展,成效较明显。

 

 

 

 

(人事科牵头,计财科配合)

7. 实施与城乡建设规划匹配的城乡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并按有关学校(幼儿园)建设与居住区建设相配套的制度,统筹安排,依我县制定的教育发展规划实施建设项目。

 

 

 

 

(计财科牵头

中教科、

小教科、

职成教、

学前中心配合)

8.义务教育省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75%。

 

 

 

 

 (计财科牵头,装备站、人事科、学生科、督导室配合)

9. 积极鼓励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发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按规定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建有公共教育经费资助民办教育制度,支持民办学校(园)教师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协调发展。

 

 

 

 

 (民教办)牵头,中教科、职成教科、学前中心配合)

10. 完善所辖学校(幼儿园)完整建筑安全档案;实施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确保校址、校园建筑达到安全标准。

 

 

 

 

 (计财科)

11. 学校开足开齐开好规定的课程,按规定开发开设选修课,且严格按教学进度组织教学。

 

 

 

 

 (中教科牵头,

小教科、

职成教科配合)

12. 教育局和学校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开展“减负”经常性督查,认真落实各项“减负”规定,有效教学活动取得初步成效。各学校切实遵守6项严格规定,建有6项工作制度,未发现违规情况。

 

 

 

 

 (中教科牵头,

小教科、

教研室、

督导室、

监察室配合)

13. 完善苍南县中小学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中小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完善检查督导机制,乡镇中心学校以上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继续不断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家长法制观念,搞好家庭教育,加强学生理想教育,切实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让青少年有不断追求的目标。

 

 

 

 

 (学生科)

14. 逐步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每个学生都能较好地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至少有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70%以上学校都有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体育、艺术特色项目。

 

 

 

 

 (学生科)

15.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到“免试就近”入学;示范高中招生50%以上名额分配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阶段招生秩序规范,无跨学区和跨县域违规招生行为;防范考试舞弊的措施和机制完善健全,确保不发生群体性舞弊事件和重大考试责任事故。

 

 

 

 

 (中教科牵头,

小教科、

考试中心配合)

16. 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及信息公开制度。对教师招聘、竞岗、学校的施教区划分、招生计划等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及时通过各种媒介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设立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满意。

 

 

 

 

(办公室牵头,监察室、

工会、人事科、中教科、小教科配合)

17.切实落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责,督导室人员配备到位,有必要的工作经费并逐年有所增加;督学责任区建立逐步完善,责任督学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且经常深入学校开展督导工作,各学校建有责任督学公示牌;认真组织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督导学校遵守“减负”各项规定。

 

 

 

 

(督导室)

18. 形成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做好教育现代化县创建评估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在《今日苍南》和苍南电视台开设栏目;制作宣传广告牌,设置在醒目处,营造宣传氛围;在苍南教育网站开设栏目,及时报道教育系统创建新闻。

 

 

 

 

(办公室)

19. 教育局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给学校排队。

 

 

 

 

 (中教科牵头,

小教科、

教研室配合)

20. 学校普遍设有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并发挥积极作用;普遍开展家访和召开家长会,交流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学校与社区普遍建立合作沟通机制,互相支持、相互配合;部门、乡镇主动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维护校内外安全。

 

 

 

 

(社区)

教育局

(学生科)

 

21. 小学、初中学校之间的日常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图书册数、教学仪器设备值的变异系数进行分析,对过高的项目做到逐年下降直到达标,已达标项目保持稳定或有所下降。

 

 

 

 

(装备站牵头,计财科配合)

 

22.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遍建立帮助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城乡学校互助制度;实行校长、教师合理有序交流制度,新聘任的校长和高级职称教师以及名师至少具有两所学校工作经历;农村教师享有农村任教津贴,工作生活待遇不断改善。

 

 

 

 

(人事科)

23. 小学班额40人及以下的班级数/占班级总数的比例90%;初中班额45人及以下的班级数/占班级总数的比例100%。

 

 

 

 

 (小教科牵头,中教科配合)

24.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零择校率,且不存在收取择校费。

 

 

 

 

 (中教科牵头,小教科配合)

25. 学前三年入学率达96%,中心幼儿园建有等级率达100%,省三级以上幼儿园在园儿童数占总数比例达70%,学前教育教师持证上岗率达55%

 

 

 

 

(学前教育中心牵头,人事科配合)

26. 完善多层次、多元化、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和自主选择课程制度,为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创造条件。创建省级特色示范高中4所及以上,达到44%。

 

 

 

 

(中教科)

27. 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纳入市统筹规划,县职业中专集团达到省重点职校标准,职业学校65%以上达到省等级职业学校标准。

 

 

 

 

(职成教科)

28. 形成以县社区学院为龙头、乡镇社区学校为骨干、辐射城乡的社区教育网络,乡镇社区学校的标准化率达85%以上,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满足居民学习需求。

 

 

 

 

(社区)

(职成教科)

29. 小学入学率99.99%,初中入学率99.9%,完成率均达99.9%,高中教育阶段入学率达97%,完成率达97%,至少有占常住人口0.1%比例的成人通过双证制教育取得证书

 

 

 

 

 (中教科牵头,

小教科、

职成教科配合)

30. 对困难家庭学生做到按规定标准“应助尽助”。

 

 

 

 

(计财科牵头,办公室、学生科配合)

31.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和中职教育要求得到满足,义务教育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90%,新居民子女学校(增挂牌)达到标准化学校标准。

 

 

 

 

 (小教科牵头,

中教科、

职成教科、计财科配合)

32. 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教育体系,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设置培智学校,按规定配备特教教师;特教经费达到规定要求并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

 

 

 

 

 (小教科牵头,中教科、计财科、人事科配合

)

33. 全县各校均建立针对学习成绩后20%的学生和行为有偏差的学生的帮扶制度及相关措施,贯彻落实到位。学校对后20%学生的帮扶取得一定成效,县教育局建立有效的专门考核办法。

 

 

 

 

(教研室牵头,学生科配合)

34. 教育局制定相应的制度,建立相对科学的学生素质评价体系,各校有操作性强的细则、并能按细则认真填写学生成长手册。普高实行综合素质评价,中职实行综合学分制,均列入学籍管理系统,形成学生成长档案。

 

 

 

 

 (学生科牵头,中教科、

小教科、

职成教科

、教研室配合)

35. 教育局有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的指导意见,学校建有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机制和教师专业发展档案,每年开展包括师德、工作业绩、业务能力、教师培训等内容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并且把教师评价与聘任、职称评审、评先、绩效工资紧密挂钩。

 

 

 

 

(人事科牵头,教研室、

监察室配合)

36. 全面推进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学校有规划、计划和评价方案,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年度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后有分析和改进措施。并与校长任期、校长工作评价相结合。

 

 

 

 

(督导室牵头,人事科配合)

37. 每年分析义务教育学业水平和身体素质监测的合格率或合格率提高幅度,达到相关要求。

 

 

 

 

(教研室牵头,学生科配合)

38. 每年分析高中会考的合格率、A等率或提高幅度,以及高校新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达到相关要求。

 

 

 

 

(中教科牵头,考试中心、教研室、学生科配合)

39. 每年分析毕业学生取得“双证率”和一次就业率及其专业对口率,“双证率”达到93%,一次就业率达到94%,专业对口率达到70%。

 

 

 

 

(职成教科牵头,教研室配合)

40. 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完备,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责任落实到位。

 

 

 

 

(学生科牵头,计财科配合)

41. 确保不发生重大学校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以及校园内严重刑事案件。

 

 

 

 

(学生科)

42. 在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积极扩大教育开放等方面积极培育典型,积累经验,取得较大成果,在全省推广。

 

 

 

 

(办公室牵头,人事科、考试中心、中教科、小教科、职成教科等各科室配合)